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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01, 2007

 

簽不簽

洋基隊台灣之光王建民大投手因為年初沒跟球隊加簽球隊提供的合約被大聯盟罰款美金兩萬五的事件對喜愛王建跟喜愛棒球的朋友們都是大消息. 其實洋基開出了這個新的合約金額已經比其他球隊對其球員都好了, 只是比相當好還遜一點. 相信經紀公司一定通盤的跟王建解釋過. 不過重點在於洋基的這份合約有沒有徹底表現出他們對王建民去年賽揚獎第二名及季後賽唯一勝投的投手一哥感謝法. 溝通過這個概念後, 王建當然是無法茍同. 因為最累的是他, 最穩的也是他, 怎麼樣也無法接受這張調了一點點的合約. 看看當初洋基對之前的 farm ace 左投 Andy Pettitte 的換約有到每年六七十萬的複數年合約, 你是建民你也不會簽ㄚ. 所以有些朋友納悶為什麼王建仔寧願放過這個都已經超過了台幣一千萬年薪的合約, 有人更質疑經紀公司明知不可而為之, 害我們台灣之光平白無故被罰了一台車的錢. 酒哲當然是挺我們台灣之光, 可以有一拖拉庫先罵罵洋基隊. 但是小弟還是站在一點平衡的立場, 向大家解釋洋基隊在這整個過程中的角色, 希望大家能明白我們王大投手的苦衷了.

首先, 這是一紙針對菜鳥球員的合約, 這個大聯盟菜鳥合約制度是從六年前開始實施, 絕大部份的現任球員都經歷過, 先輩們也大都 play by the rule. 簡單來說, 球員想賺錢, 球隊更想省錢, 但是菜球員就是菜, 只有被球隊壓榨的份. 球隊也只有這個階段可以善用菜鳥資源. 其實洋基有足夠的理由為王建加薪或 offer 複數年合約, 若要真的來看王建的嗆司有多少, 大概是 50/50. 偏偏卡在好朋友也就是前統一隊投手阿Q先生的愛子 Cano 上面. Cano 同樣也是新秀, 表現也相當傑出, 如果王或卡諾只加薪其中一個, 對另一方都不公平. 球團當然順水推舟, 與其兩個都加, 不如都不破例. 通常在可申請薪資仲裁前的新人階段會被球團大幅調薪的只有打的相當好或相當有潛力的球員, 如去年費城人隊給新人王 Ryan Howard 的誘人大肥約一般. 不是每個人都能像 Howard 或 Pettitte 一樣有個被提前 offer 的肥約. 對 Yankees 來說, Wang 某方面還沒像 Pettitte 一樣傑出. 姑且不論穩定性及語文 / 領袖特質, 老派左投的優勢外加早王建 3年就出道的天份, 王 outstanding 的18勝的確不能跟當初佩學長 extraordinary 的21勝比.

經紀公司會如此建議王建不簽新約, 因為王建去年已表現出球隊投手一哥的扮勢, 在這樣的表現下都無法被洋基隊加薪, 那還要等什麼時候來談呢? 對了, 就是因為這是兩造熟知的商業手法, 是個大聯盟/球隊/球員/經紀公司熟悉的操作方式, 球員的合約已經達到兩邊律師針對各自立場爭取立益的階段, 這樣的模式已是思空平常. 不過洋基這有錢的球隊已經算 offer 相當好了, 否則像 Dodgers 表現不錯的去年準新人王 Andre Ethier 及後來晉升的加籍鐵補 Russell Martin 今年初才被調薪個7500USD 意思一下. 認真想想拒絕合約的好處, 除了 making statement 以外, 罰金可以避稅, 又不用綁了大約, 將來薪資仲裁一定是洋基理虧. 王建是球員工會實施新合約規則後唯二有 "材條" 膽敢 "拒絕" 洋基合約的球員. 猜猜看第一個球員是誰?

大家知道 Soriano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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